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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2-09-19
2012年“中国体育彩票杯”山东省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山东省武术院、德州市体育局
三、竞赛日期、地点
2012年7月2日至7日在德州市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市体育局(文体局)及宋江武术学校、莱州武术学校、曹州武术学校。
五、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男子高水平组:
1、长拳、刀棍全能一项。
2、南拳、南棍全能一项。
3、太极拳、太极剑全能一项。
4、剑枪全能一项。
5、对练。
(二)女子高水平组:
1、长拳、剑枪全能一项。
2、南拳、南刀全能一项。
3、太极拳、太极剑全能一项。
4、刀棍全能一项。
5、对练。
(三)甲组:长拳、南拳南棍全能(男子)、南拳南刀全能(女子)、太极拳太极剑全能、刀术棍术全能、枪术剑术全能、对练一项(编组限2人或3人,其中三人对练每队限报一项,陪练每队不得超过一人次)。
(四)乙组:规定拳、刀术、棍术、枪术、剑术、对练、集体基本功。
1、拳术类:规定拳
2、短器械任选一项(刀术、剑术)
3、长器械任选一项(枪术、棍术)
4、对练一项(编组限2人或3人,其中三人对练每队限报一项,陪练每队不得超过一人次)。
(五)乙组男女各报集体基本功一项
集体项目内容:(不少于6人,6-8分钟,必须配乐,内容的数量和编排的形式不限)。
1、四种直摆性腿法,每种类型每人必须出现左右各3次(正踢、侧踢、里合、外摆)。
2、三种屈伸性腿法,每种类型每人必须出现左右各3次(弹腿、蹬腿、踹腿)。
3、三种击拍性腿法,每种类型每人必须出现左右各3次(拍脚、里合击响、外摆击响)。
4、两种扫转性腿法,每种类型每人必须出现2次(前、后扫腿)。
5、五种跳跃动作,每种类型每人必须出现2次(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外摆莲、侧空翻、旋子或旋子转体)。
6、五种步型(弓步、马步、仆步、虚步、歇步)。
六、参赛办法
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要求,以骨龄大小确定参赛组别,以二代身份证确定参赛资格。
(一)高水平组参赛骨龄为16岁、17岁。
(二)甲组参赛骨龄为14岁、15岁。
(三)乙组参赛骨龄为13岁以下(包含13岁骨龄)。
(四)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队医1名;高水平组男、女运动员各3名,甲组男、女运动员各6名,乙组男、女运动员各6名。
(五)参加长拳、南拳、太极拳比赛的运动员每队每项不得超过2人。
(六)运动员报到及参赛检录时,须向大会交验《山东省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凡未交验证件者,一律不得参赛。
(七)运动员资格(以二代身份证确定参赛资格,以运动员骨龄大小确定参赛组别)
(八)参赛运动员须是中国武术运动协会会员。
七、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个人单项、个人全能及集体项目赛。
(二)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高水平组、甲组项目套路难度规定:
1、选报A级难度(平衡、腿法、跳跃和跌扑类)时,最多只许报3种不同类型的动作难度。
2、长拳类、南拳类、太极拳类项目至少连接两种不同形式的静止动作。每缺少一种扣0.2分。
3、运动员选报不同等级的同一种技术类型的动作难度(含动作难度+连接难度),不得超过2次,超出者,按2次计算难度分数。
(四)必须选做规则中对各项目要求的主要动作内容。
(五)高水平组、甲组长拳、太极拳、太极剑,乙组集体项目必须配乐,但不得带有说唱内容。集体项目参赛人数每少一人扣0.5分。
(六)乙组按照无难度要求竞赛项目评分方法标准执行。
(七)规定拳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少年规定拳》。
(八)器械规定
1、刀剑长度:按正规持刀、剑方法,长度须达到耳上端,重量和软度不做规定。
2、枪、棍高度:枪触地直立不得低于直臂中指指端,棍触地直立不得低于本人身高,粗度不做规定。
(九)运动员参赛服装不做规定,但要体现现出民族特色、项目特色、运动特色和时代特色。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乙组单项:每组每项参赛人数在12人(含12人)以上时,录取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不足12人时按以下方法录取、9—11人时录取前六名、6—8人时录取前三名、3—5人时录取前二名、2人及2以下不予录取)
(二)高水平组、甲组按实际参赛人数全能成绩录取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前十二名进入决赛。
(三)集体项目:录取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
(四)各单项前十二名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全省武术套路冠军赛。(不足12人按参赛总人数减2人录取,2人以下不予录取)
(五)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优秀运动员、裁判员和年度优秀教练员。
九、兴奋剂检查和性别检查
(一)兴奋剂检查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及山东省体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性别检查将根据项目有关规定,按照必须和必要的原则进行。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用A4纸打印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公章于一式2份,分别于6月17日前寄到山东省武术院青少科(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3008号,邮编:250102,电话/传真:0531—89657671,联系人:苏 娜、李培毅)和德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博大道888号,邮编253000,电话:0534—5019672,传真:0534—2237209,联系人:刘戈,手机:15505348529,邮箱:dzstyjjxk@tom.com),逾期不受理。
(二)各单位填报高水平组、甲组自选套路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表用A4的纸打印一式6份于6月17日前寄至赛区。并以电子版的形式于6月17日前报武术院青少科(邮箱:418757530@qq.com)。
(三)各队报名表、难度登记表在山东省武术院网站下载www.sdwushu.com.cn
(四)各代表队报到时间见补充通知。
(五)裁判员的选调名单另行通知。
十一、经费
(一)参加高水平组运动员费用自理。
(二)运动员每人每天食宿费130元(由省体育局补助),交通费自理(各运动队自行办理运动员的身体健康证明及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交赛区会务组),教练员与官员食宿费自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二、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裁判员由山东省武术院统一选派,名单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十三、其它
(一)竞赛规程规定外的其它项目和个人不得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队填写报名表、“武术自选套路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表”时,务必按规定进行电脑打印,核对准确。凡与规定格式不符者后果自负。
(三)运动员因伤病等特殊情况需更改项目时,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在报到时连同手续费(每更改一项交200元人民币)一并向编排组提出申请。
(四)为了端正赛风,保证公平竞赛,严肃赛场纪律,各代表队及全体裁判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省武术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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