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彩票杯”2012年山东省跆拳道 男子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竞赛地点 2012年4月1日-5日在潍坊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市代表队、莱州中华武校、宋江武校。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高水平组:58公斤级、68公斤级、80公斤级、80公斤以上级 (二)男子甲组:54公斤级、58公斤级、62公斤级、68公斤级、72公斤级、80公斤级、84公斤级、84公斤以上。 (三)男子乙组:50公斤级、54公斤级、58公斤级、62公斤级、68公斤级、72公斤级、80公斤级、80公斤以上级。 四、运动员资格(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一)男子高水平组年龄:1993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 (二)男子甲组年龄: 1995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 (三)男子乙组年龄:199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五、参赛办法 各参赛单位每个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各单位报12名以上(含12名)运动员的可报2名教练员,领队、医生各1名;8-11名(含11名)的单位可报1名教练,领队、医生各1名;7名以下的单位,可报1名教练、1名领队。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跆协审定的《最新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淘汰制,三人参赛的级别采用循环赛制,如某个级别只有1人参赛,参赛人员将升级比赛。 (三)在抽签时同单位不回避,混抽。 (四)每场比赛为3回合,每回合为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预赛局间休息30秒,半决赛、决赛局间休息1分钟。 (五)比赛必须使用山东省武术院及山东省跆协指定的合格器材和比赛护具。运动员服装必须符合规则规定,若不符合要求,不得参加比赛。 (六)教练员不能重复报名,教练员临场指挥以报名单为准,教练员必须着运动装上场指导。 (七)比赛严禁使用违禁药物,比赛期间进行药物检查。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前三名(3、4并列第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及证书,5-8名为并列第五名运动员不颁发奖牌,只颁发证书。 (二)设团体和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证书。 八、报名及报到 (一)各单位用A4的纸打印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公章于一式2份分别于赛前10天(以邮戳为准),报名单一经报出运动员不得换人、换级别,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 (二)联系方式: 1、山东省武术院青少部,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3008号,邮编250102。联系电话/传真:0531-89657671,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418757530 @qq.com)。 2、潍坊市体育局竞赛科(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6369号阳光大厦24楼西区,邮编:261061,电话/传真:0536-8090980)。电子版发至wfstyjjsk2010@163.com(编排以电子版为主),逾期不受理。 (三)运动员需有县以上医院出具30天内的健康证明(心电图和脑电图)和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九、经费 运动员每人每天130元食宿费由省体育局补助(高水平组运动员食宿费自理),教练员与官员食宿费自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选调裁判员仲裁名单另行通知。 十一、申诉 (一)申诉人员只能是该运动队获得省级比赛上岗证的教练员或领队。比赛中如有疑问,在规则规定的时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费后受理该申诉。 (二)仲裁复议该场比赛录像后,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判定为最终结果。 (三)在一个单元比赛中,如某运动队累计败诉两次,则取消其在本单元比赛中的申诉资格。 (四)申诉费:申诉费每次为1000元,胜诉退回50%,败诉全部扣留。 十二、未尽事宜,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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