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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职能
发布日期:2012-09-11
 

行政职能,作为中国武术协会常设办事机构,被赋予对武术运动项目的全面管理。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国家武术管理机构。原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于19949月在北京正式成立。19984月改现名。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体育总局实施对国内武术工作领导的最高权力机构。

  19879月,根据国家体委《关于国家体委武术工作管理体制问题的通知》,将国家体委训练竞赛四司武术处并入武术研究院,纳入武术研究院的事业编制。

  1994年,为适应武术运动事业发展的需要,成立了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与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又兼中国武术协会的常设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于1994年设立,是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带有部分办事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统一组织、指导全国武术运动项目的发展,推动项目的普及和提高,并通过开展必要的经营活动,为武术运动的发展积累资金。

  具体职责是:全面负责本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项目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方针政策;负责和指导本项目优秀运动队建设和后备人才的培养;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全国竞赛制度、计划、规则和裁判法,负责本项目全国竞赛的管理,制定全国比赛规程,审定运动成绩;组织本项目的科学技术研究,进行器材的研制和开发,提高科学训练水平,组织宣传和出版刊物;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提出本项目的国际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参加国际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事宜,负责和指导在中国举办的国际比赛的审批和有关组织工作;积极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经营和服务活动,广开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我发展的活力。

  中心成立后,不断修改、完善武术套路和散打竞赛规则,相继出台了《武术裁判员管理办法》、《经营性武术组织管理规定》、《关于审批举办国内、国际武术活动的通知》、《中国武术段位制》等政策法规性文件,规范了武术管理。现正加强竞技武术、社会武术和健身气功的管理工作,组织多方面力量推动武术科研、宣传、市场开发和国际推广工作,促进武术事业的健康发展。

  从五十年代国家体委设立武术处以来,到现如今的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一直对武术行使着全面管理的职能,为武术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并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通过中国武术协会实体化和实施会员制度,以社团形式组织开展全国武术工作,并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武术活动,逐步建立健全了全国武术管理的组织体系。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总务处、财务处、竞赛训练部、社会武术部、科研部、外事部、气功部、宣传部、经营部、开发部等10个部门。首任中心主任张耀庭、副主任张山。第二任主任李杰,副主任张山、王国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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