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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武术学校)
发布日期:2012-09-11
 

   

2012年山东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武术学校)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2923日至27日菏泽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2011年在山东省武术院注册的武术学校及相关武术组织。

    三、竞赛项目

(一)拳术一项:少年规定拳、长拳、南拳、太极拳、螳螂拳任选;

(二)短器械一项:刀、剑、太极剑、南刀任选;

(三)长器械一项:枪、棍、南棍任选;

(四)传统拳一项:在规则规定的第一至四类中任选;

(五)传统器械一项:在规则规定的第一至三类中任选;

(六)对练一项。

    四、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每单位可报两支参赛队,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医生1名,ABCD组男、女运动员各6名。

2、承办单位可增加一支队伍参赛。

3、每人限报三项(拳术、器械各一项,对练一项)。

(二)运动员条件

1、竞赛分组

A组运动员必须是12岁以下(200011日以后出生者,含12岁);

B组运动员必须是13-14岁(199911日至19981231日以内出生者)。

C组运动员必须是15-16岁(199711日至19961231日以内出生者)。

D组运动员必须是17-18岁(199511日至19941231日以内出生者)。

2、参赛运动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参赛(临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无效),否则不准参加比赛;凡报名与实际年龄不符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3、各代表队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运动员,凡参加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的运动员、院校运动员一律不得参赛。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其所有比赛成绩。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

  (二)少年规定拳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少年规定拳》。

  (三)自选套路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传统套路采用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试行)。

  (四)各组别比赛均按无难度要求竞赛项目评分办法标准执行。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在规定参加的项目中,各组别、各项别、各类别男、女分别录取前6名,不足6人按实际人数录取,一人不予录取。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个人和裁判员。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代表队需打印报名表,于91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山东省武术院社会武术部(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81号;邮编:250014;联系人:张龙;电话:0531-89657687),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sdwushu@163.comsxz8077@163.com(报名表可到山东武术院网站www.sdwushu.com.cn下载)。报名表一经寄出,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时请参赛运动员将三张两寸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寄至菏泽曹州武术馆(菏泽市牡丹南路858号;邮编:274000;联系人:王文科;联系电话:13583082002)。

  (二)报到:各代表队请于923日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八、经费

  (一)凡参赛运动员每人需交纳300元参赛管理费,各队报到时上交,不缴纳参赛管理费者,不得参赛。

(二)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食宿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100元,超编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150元。

    (三)报名后因故不到赛区,每人核收1天食宿费100元。

(四)以上费用报到时一次性付清,比赛期间一律不办理退伙。

    九、其他

  (一)裁判员由山东省武术院选派。

  (二)运动员因伤病等特殊情况需换人时,必须由教练员填写更换说明,每更换一人交纳手续费100元人民币,在赛前36小时向组委会竞赛处提出申请。未被批准,则退回手续费。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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